各有关单位:
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众期待其发挥重典治乱的威慑作用,力破食品安全的“魔咒”让百姓餐桌更安全。新《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以及国家关于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食品检验工》证书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广大食品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确保食品安全。基于此,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决定继续举办第56期“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检验”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参加人员: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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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食品安全法》、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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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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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化与监管方式创新 |
5、应急管理与风险交流 |
2、食品的生物、化学、物理、放射性危害及预防 |
6、食品企业生产成本与控制 |
3、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实施和应用 |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 |
4、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体系)的原理及应用 |
8、食品安全与检测的重要性 |
(三)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和媒体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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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机管理的概念、意义和方法 |
3、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和媒体应对案例分析 |
2、突发事件后政府和企业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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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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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添加剂) |
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
2、餐饮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食品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
4、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
(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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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与现场操作规范 |
2、食品流通领域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 |
(六)食品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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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检验的基础知识及食品微生物检验简介 |
3、食品感官检验 |
2、误差与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
4、食品成分分析与检验 |
北京中商会科会议服务中心
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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