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管能力,更好地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帮助化妆品从业人员掌握新法规的制度要求和法律责任,同时帮助化妆品生产企业从容面对飞检及临检工作,规避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应有关单位和企业的要求,本单位定于2022年7月22日-24日在线上线下同步举办“ 2022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监管及飞检、临检应对策略”专题研修会,邀请业内权威专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析,请各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
参会对象:
化妆品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受托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相关机构或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人员;其他化妆品相关从业人员。
日程安排表:
第一天(09:00-12:00 13:30-16:30)
一、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管理要求
建立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明确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与组织机构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二、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要求
厂房设施与设备应当适应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的需求,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布局生产车间。
三、物料与产品管理要求
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及物料放行等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外购的半成品、内包材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生产过程管理要求
建立并执行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物料复核、环境设施设备管理、各单元产品的工艺规程、各工序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管理、清洗消毒管理、清场管理、物料平衡管理、不合格品管理、物料与产品放行管理等有关制度。
五、委托生产管理要求
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六、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要求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按规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七、产品销售管理要求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销售记录、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退货和投诉、召回管理等制度。
八、生产管理常见问题法律责
以具体事例分析日常生产管理中常见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行为,阐述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天(09:00-12:00 13:30-16:30)
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抽样概述
1.2017年-2021年总体情况
2.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抽样情况抽检结果分析
二、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概述
1.2017-2021年总体情况
2.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分析
3.主要缺陷项目解析
4.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关注的行业信息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解析
1机构与人员
2质量保证与控制
3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
4物料与产品管理
5生产过程管理
6产品销售管理
四、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例
主讲老师:唐老师
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副主任药师、国家药监局高研院特聘专家、化妆品法规专家、主编国家局培训教材、撰写论文数十篇、山东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二十几年化妆品监管和审评经验的积累,十余次担任组长参加全国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及化妆品原料合规性使用等专项检查,检查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数百家。
主讲老师:褚老师
国家首批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国家药监局高研院特聘专家,多次参与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飞行检查并担任组长,经验十分丰富。
线下3500元/人,线上4000/账号
(会务费包括:培训、研讨、资料等,一个直播账号可以多人同时在线学习,线上一个月内可以无限次回听)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15376602038(微信同号)
座 机:0535-2122191
邮 箱:ctc@foodmate.net
Q Q :341698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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